為做好國家綜合防災減災“十四五”規(guī)劃編制工作,我司擬組織開展國家綜合防災減災“十四五”規(guī)劃有關問題和政策研究,根據課題管理要求,現向社會公開征集研究課題承擔單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課題研究要點
(一)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現狀與形勢研究。對《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guī)劃(2016-2020年)》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全面梳理“十三五”時期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為“十四五”規(guī)劃的編制提供參考借鑒。分析“十四五”時期我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zhàn),包括自然災害風險、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應急管理機構改革以及體制機制變化、國際對比等。研究比較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guī)劃與氣象、水利、自然資源、科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專項規(guī)劃涉及防災減災救災內容的差異,并做好工作銜接,正確處理好“防”與“救”、“統(tǒng)”與“分”的關系,著眼于形成統(tǒng)分結合、相互支撐的防災減災規(guī)劃體系,提出“十四五”規(guī)劃編制的總體定位和思路。
(二)國家綜合防災減災“十四五”規(guī)劃目標和重大項目研究。按照聯(lián)合國仙臺減輕災害風險框架全球減災目標和指標要求,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在對“十四五”時期自然災害形勢分析研究基礎上,提出“十四五”規(guī)劃目標和具體量化指標,并作詳細說明。結合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實施3年時間明顯見效和一些工程持續(xù)推進的要求,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急需解決的主要問題進行研究,重點結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實際,提出納入“十四五”規(guī)劃的重大工程項目,并對每項工程的具體建設內容和實現目標等作出說明。
(三)基層綜合減災能力提升研究。分析城鄉(xiāng)社區(qū)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取得的經驗、存在的短板和面臨的主要問題,研究基層應急管理機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qū)創(chuàng)建、綜合減災能力標準化建設、災害風險網格化管理、發(fā)揮文化管理場所作用、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模式和載體等內容。研究適合我國特點的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模式,提出適宜的項目或活動載體,提出“十四五”時期推動基層綜合減災能力建設的工作思路和具體舉措。
二、申報要求
(一)課題申報單位應當具有較強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原則上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課題申請人應當在防災減災救災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政治素養(yǎng),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與課題相關的研究經歷,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為確保集中精力開展研究,每位申請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不接受以個人名義的申報。
(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現狀與形勢、國家綜合防災減災“十四五”規(guī)劃目標和重大項目研究資助經費原則上每個不超過40萬元,基層綜合減災能力提升研究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20萬元。
(三)請認真填寫課題申報書(見附件),并加蓋申報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公章,一式四份(另附電子版光盤),通過郵政系統(tǒng)或快遞寄至應急管理部風險監(jiān)測和綜合減災司(北京市西城區(qū)廣安門南街70號,肖鑫,郵編:100054),信封上請注明“申報課題”字樣。同時將電子版發(fā)至877183555@qq.com,并在郵件主題中注明“申報課題—申報單位名稱”。
(四)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31日(以寄出郵戳或快遞送達日期為準)。
(五)我司將組織對研究課題申報書進行評審,按程序擇優(yōu)遴選。課題承擔單位入選名單將在應急管理部網站公布。
(六)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zhí)行期間需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課題研究成果知識產權歸我司所有。課題承擔單位及參加人員如公開發(fā)表研究成果,必須事先征得我司同意。課題承擔單位及參加人員對課題享有署名權。
(七)課題執(zhí)行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9月下旬。課題承擔單位應按照我司要求按時組織開展課題開題和終期評審,并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課題最終研究成果。
?
?
附件:應急管理部風險監(jiān)測和綜合減災司研究課題申報書
?
應急管理部風險監(jiān)測和綜合減災司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