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報道 工作時間因解決必須的生活需要而遭受傷害,是否可以認定工傷?勞動者主張加班工資,又應該如何舉證?今天上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氣會,發(fā)布了《2017年度成都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審理狀況白皮書》及2017年勞動爭議審理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對去年我市勞動爭議案件進行了梳理。
工作時間買菜遭遇車禍 法院判定系工傷
2014年4月起,黎某在某公司負責施工的國際社區(qū)項目建設工地從事門衛(wèi)工作,月薪2200元。門衛(wèi)室是兩名保安一組,24小時不離人,黎某住在工地的工棚內,每日三餐由其自行購買煮制。2015年3月,黎某到農貿市場購買菜、肉等生活用品后,步行返回其工作崗位途中被鄭成駕駛的轎車撞倒當場身亡。交警部門認定交通事故由駕駛員鄭成負事故主要責任,死者黎某負事故次要責任。2015年11月,黎某的配偶申請工傷認定,相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認為其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黎某的配偶鐘某于2016年4月27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依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之規(guī)定,對于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界定“因公外出”和“工作原因”的標準,不能狹義機械理解,除應當從職工外出是否因工作需要以及傷害后果是否與工作有較為直接的因果關系外,還要結合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和職工為完成工作所需的生活必須事項綜合予以考慮。該案中,經庭審查明和相關生效判決書確認的事實,可以認定黎某工作的門衛(wèi)室是兩名保安一組,24小時不離人。兩名保安一人值守,另一人買菜做飯,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履行門衛(wèi)工作職責,是對門衛(wèi)工作的合理分工。吃飯、休息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也是繼續(xù)正常開展工作的前提。
審判法官表示,該案中,黎某住在工地的工棚內,每日三餐由其自行購買煮制,交通事故發(fā)生在其購買做飯所需原材料的合理地點范圍內,買菜做飯是職工為解決合理必須的生理需要的行為,是門衛(wèi)工作的合理延伸,應當認定為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工作,在此期間遭遇車禍應視同為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故根據相關法律判決:撤銷案涉《不予工傷認定決定書》,有關部門于判決生效后六十日內,對相關工傷認定申請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成都中院民六庭法官夏旭東告訴記者,依法保護弱勢勞動職工系《工傷保險條例》立法本意。因此,對于工傷認定,除傷害后果是否與工作有較為直接的因果關系外,還應綜合考慮勞動者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和為完成工作所需的生活必須事項,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結合具體案情,若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因解決必須的生理需要,因而遭受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
成都法院2017年審結15363件勞動爭議案件 涉案總額29773.67萬元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了解到,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7359件,占民事案件總數的8.79%,其中審結15363件。從受理案件數量看,同比2016年的14269件增加3090件,增幅為21.66%。其中,基層法院一審受理的案件數為13119件,較2016年9773件同比增加34.23%,市中院受理案件數為4240件,較2016年的2401件同比增加76.59%,涉案標的總額為29773.67萬元。
“從去年來看,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增幅較大,這是多種因素疊加所致?!背啥贾性好窳ジ蓖ラL馬麗莎表示,近年來,成都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數呈逐年增加的態(tài)勢。其中,2013年增加9.14%,2014年增加12.62%,2015年增加29.17%。2016年,受理案件數量雖同比略有減少,但總量仍處于高位。2017年,受理案件數再次呈現增幅較大的特點,同比增加21.66%?!敖Y合個案、類案情況對統(tǒng)計數據進行分析,我們認為,成都地區(qū)勞動爭議案件數量高位運行且增幅較大,主要原因是經濟因素、法治因素、經濟主體自身因素疊加所致?!瘪R麗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