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fā)生后,根據事故給受傷害者帶來的傷害程度及其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可將事故分為輕傷、重傷和死亡三種類型。
1. 輕傷事故 指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傷害。
2. 重傷事故 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導致人體功能障礙長期存在,或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小于6000日),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失能傷害事故。
一般而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重傷事故:
?、俳涐t(y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趥麆葺^重,需要進行較大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燒傷、燙傷,雖非要害部位,但燒傷、燙傷占全身面積1/3以上的。
?、車乐毓钦郏ㄐ毓?、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而引起的骨折)。
?、菅鄄渴軅^劇有失明可能的。
⑥大拇指軋斷1節(jié)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軋斷兩節(jié)或任何兩指各軋斷1節(jié)的。
?、吣_軋斷3趾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鄡炔繐p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凡不在上述以內的傷害,經醫(yī)生診斷后,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yè)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3. 死亡事故 指事故發(fā)生后當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負傷后在30天內死亡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