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能接受優(yōu)質教育,西吉縣馬某夫婦帶3個孩子到固原市區(qū)打工,供養(yǎng)孩子上學。然而禍從天降,馬某妻子在打工下班回家路上遭遇車禍,至今臥床不起。6月28日,馬某向新消息報反映,他為妻子申請工傷認定時,卻因手續(xù)不全遭拒。
6月1日,馬某妻子韓某在固原市開發(fā)區(qū)一建筑工地干完活后,包工頭指派工人李某送韓某回家。11時30分許,李某騎一輛無牌照摩托車帶韓某沿九龍路由東向西行至交叉路口時,與一輛小客車相撞,造成韓某受傷。經(jīng)醫(yī)院檢查,韓某鼻骨骨折,左肢平臺股骨折。手術一周后,因缺乏醫(yī)療費韓某出院,至今臥床在家。隨后,固原市交警部門通過簡易程序作出道路事故認定書,認定小客車負事故主要責任,李某負事故次要責任,韓某沒有責任。經(jīng)調解,小客車司機承擔韓某全部治療費,摩托車駕駛人賠付韓某1000元。
馬某介紹,除小客車駕駛人和李某賠付的費用外,他還墊付5000多元醫(yī)療費,至今妻子不能干活,他要獨自承擔5口人的日常開銷。為此,馬某先后找到雇用韓某干活的用工單位及社保部門要求對韓某認定工傷,均因韓某沒有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被拒絕。馬某表示,雖然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韓某已給用工企業(yè)干了四五年活,并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理應認定。
對此,固原市人社局社??乒ぷ魅藛T解釋,勞動合同是認定工傷的前提條件。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被雇用者要對事實勞動關系進行證明,而上崗證、工資證明等都可以當作證據(jù),韓某在不能提供合同的情況下,提供這些證據(jù)也可以進行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