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據(jù)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杜絕或減少危險事故的發(fā)生,特與寄宿管理員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寄宿管理員安全職責
1、牢固樹立“穩(wěn)定壓倒一切,安全第一”的思想;
2、始終堅持學生在寢室、宿舍管理員在位工作的原則,確保全程管理;
3、定期檢查學生宿舍有無危險物品,特別是對管制刀具的清查,要做到隨時隨地檢查;
4、對學生在寢室期間尤其是夜間要加強檢查監(jiān)督,做到無亂用電器、無點蠟燭等安全隱患的出現(xiàn);
5、加強責任心,嚴格控制零星人員或外來人員進出學生宿舍,確保學生物品無丟失;
6、嚴格每日晚間查寢制度 ,確保住宿學生無一人無故不在學校住宿;
7、關(guān)心愛護學生,及時了解生病學生的情況,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二、因?qū)Π踩ぷ髦匾暡粔颍胧┎涣е掳踩鹿实?,如失火、失竊、師生傷亡等,對直接責任者,要追究其責任,年度考核不得參與評優(yōu)。
三、因?qū)Π踩ぷ髦匾暡粔?,措施不力而導致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學校財產(chǎn)、師生生命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將逐級追究責任,視具體情況、責任大小,分別給予有關(guān)人員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guān)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限期一學期,即2016年02月至2016年08月。
主管安全副校長(簽字): 寄宿管理員(簽字):
子洲縣老君殿鎮(zhèn)中心小學
2016 年 0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