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學校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確保全校師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危害師生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事件發(fā)生,加強對學校防護設施的安全檢查,確保不出現嚴重的人身傷害事故。學校與保衛(wèi)處簽訂本責任目標:
1、認真貫徹學校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貫徹依靠群眾、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組織師生進行綜合治理,提高學校的自防、自衛(wèi)和自治能力。
2、負責落實安全保衛(wèi)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做好防止盜竊、火災、破壞和其他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
3、負責制定治安保衛(wèi)、安全檢查防火等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制定要害和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wèi)措施,經常檢查執(zhí)行情況。
4、搞好學校內部的綜合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各種刑事犯罪活動的發(fā)生,經常深入現場,進行調查研究,加強對要害部門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的安全防治工作,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5、加強治安秩序管理,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6、及時準確地了解、掌握學校動態(tài),負責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校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負責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嚴密消防制度、健全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訓練,管理消防設備,開展防火宣傳,進行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8、加強對門衛(wèi)的領導與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來訪登記工作。
9、 建立健全治安保衛(wèi)管理制度,做好平時與假日的值班保衛(wèi)工作。
10、負責辦理校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11、本責任書自簽字起有效期至2014年9月1日。
1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校長(簽章): 保衛(wèi)處主任(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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