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金山干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陸連章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攬誠昊工程腳手架、支模排架拆除工程,為了明確雙方責任,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并確保拆除項目安全,按期完成,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協(xié)議,雙方遵照執(zhí)行。
一、 工程地點:張涇工業(yè)區(qū),誠昊工地。
二、 拆除范圍:南、西二幢支模排架約4500m2左右,南北二幢車間樓房外腳手架加二層支模排架約1400m2左右(上述均按實際結算)。
三、 時間從2011年1月22日開工至2011年2月底完成。
四、 價格:南西二幢支模排架按每平方8.50元計算(含管理費),車間外腳手架按每平方6.50元計算(含管理費)。
五、 有關要求:
1、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教育職工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安全責任,必須戴好安全帽,杜絕盲目蠻干,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監(jiān)管,在整個拆除過程中,確保安全,不發(fā)生大小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零。
拆下來的鋼管等材料必須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責任,做到安全操作,如發(fā)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處理,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包括醫(yī)藥費、人工費等,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搶救工作。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201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