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施工隊)
乙方:(車主)
茲因甲方工程需要,向乙方租賃運輸車輛,因需要考慮安全因素的影響,經雙方協(xié)商特簽訂協(xié)議如下:
一、租用車輛名稱,牌照,數量,備注。
二、乙方首先要保證其車輛性能上為合格車輛,無任何質量問題。
三、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場地,服從甲方工程人員的指揮,調度,但對違反安全規(guī)程的指揮,有權拒絕。
四、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自行協(xié)調與當地的關系。
五、乙方駕駛員嚴禁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六、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駕駛員的駕證、操作證、身份證復印件,并且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七、運輸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嚴禁車輛帶病作業(yè)或者超負荷作用運轉。
八、運輸車輛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規(guī)定。
九、乙方運輸車輛在駕駛操作、參與的一切活動所發(fā)生交通肇事及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fā)生異常必須停車,嚴禁在帶電作業(yè)附近進行清洗作業(yè)。
十一、在施工工程中,如違章操作、不聽指揮,給甲、乙及第三方造成傷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人員違章指揮。
十三、以上協(xié)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蓋章: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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