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快速出擊,保護現場,配合偵破和救助,妥善處理,盡可能的避免其他意外事件的發(fā)生。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潤世中心大廈內所發(fā)生的此類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保安部經理為總指揮。
3.2保安部當值主管為現場第一負責人;保安部領班及班(組)長帶領保安部全體保安員負責具體實施。
3.3客服部負責協助調查當事人身份,并盡快與其親屬聯系;做好事后的現場清理和善后處理事宜。
3.4工程部
4.工作流程
4.1已發(fā)生的自殺事件
4.1.1發(fā)現人應立即上報保安部,保安部當值主管接報后迅速組織保安人員趕赴現場對現場實施實施警戒,并保護好現場,避免有人觸摸現場物品(包括自殺者所用之利器、藥物等),亦避免開關任何電器,以免破壞證據或發(fā)生危險。
4.1.2立即上報保安部經理,經保安部經理同意后撥打“110”報警。
4.1.3各區(qū)域現場警衛(wèi)人員要加強對商場內的巡視力度,發(fā)現可疑情況及時上報,防止有人趁機破壞或盜竊。
4.1.4及時通知客服部,由客服部負責協助調查受害人身份,并盡快與其親屬聯系。
4.1.5公安機關到達后,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4.1.6客服部負責現場的清理、善后處理等相關事宜。
4.2企圖自殺事件
4.2.1如發(fā)現大廈內有人企圖自殺,發(fā)現人應果斷采取措施制止或勸阻企圖自殺者,并盡快上報保安部和設法向他人求援。
4.2.2保安部當值主管接報后,應迅速組織警衛(wèi)人員趕赴現場,并設法制止、盡力勸阻,控制當事人的情緒。同時及時撥打“110”、“120”,上報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視情況確定是否上報項目經理,保安部經理及項目經理接報后應迅速趕赴現場處理。
4.2.3及時通知客服部,由客服部負責協助調查當事人身份,并盡快與其親屬聯系。
4.2.4工程部要迅速安排人員控制工程重點設施設備,防止企圖自殺者利用或破壞。
4.2.5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和急救中心處理。
4.2.6客服部負責做好現場的清理、善后處理等相關事宜。
4.3事后,保安部應詳細記錄事件并存檔,同時寫出《特殊事件報告》上報項目經理閱示。
5.相關文件
5.1《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手冊》
6.相關記錄
6.1《特殊事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