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1.1基本情況
平陸晉平煤業(yè)現有兩回路電源線路,一回路來自曹川35KV變電站10KV865煤礦專線,二回路自曹川35KV變電站10KV868(農電),其中865線路現已多年未供電,暫不能投入使用。為保證我礦雙回路供電網絡形成,現已安裝完成500KW發(fā)電機組并投入礦井供電網絡。
為了保證我礦地面10KV主供電系統安全可靠供電,有效預防、控制和處理主供電系統各類事故,維護供電穩(wěn)定,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結合我礦地面主供電系統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2事故類型:停電。
1.3事故發(fā)生的部位:(1)礦井供電的10KV線路。(2)礦井供電的10KV變電所。(3)礦井風井線路故障或開關設備故障。(4)入井供電線路故障或井下變電所。
1.4事故原因:分為人為操作失誤、人為損壞、設備缺陷和自然事故等因素造成。
1.5危險程度分析
煤礦五大自然災害中雖然不包括全礦井突然停電,但現在將把全礦井突然停電歸屬于煤礦第六大自然災害,這類事故如不及時、正確地處理,往往會釀成重大事故。
由于礦井突然停電會使主要通風機停運,煤礦井下無風造成瓦斯積聚,一旦遇到任何火花,可能引起瓦斯爆炸;排水設備不能運轉,時間長了,可能造成淹井事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堅持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yōu)先;
2.2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yōu)先;
2.3保護環(huán)境優(yōu)先。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晉平煤業(yè)成立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完善《晉平煤業(yè)停電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晉平煤業(yè)成立停電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基建調度部負責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機電副礦長及其它副礦級領導
成員單位:機電部、基建調度部、安全監(jiān)察部、通風部、綜合辦公室等。
3.2.2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停電事故發(fā)生后,分析判斷事故類型,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批準現場援方案;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協調組織各專業(yè)小組以及各單位的工作確保迅速恢復供電;督查停電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負責向金鼎公司請求增援。
3.3應急成員單位職責
3.3.1基建調度部:承接事故報告,請示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協調成員單位救援工作,根據事故情況指揮井下區(qū)隊作好發(fā)生事故后的救援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3.3.2機電部:根據停電事故的嚴重程度配合總指揮協助處理現場事故,組織制定現場處理方案,并協助事故單位按停送電程序組織恢復供電和安裝搶修輸變電設備;負責保證搶險救援中所需的設備等,并將設備送到指定地點;負責事故搶救過程中的通訊暢通和通訊保障。
3.3.2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監(jiān)督應急救援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3.3.3綜合辦公室:負責搶險過程中的車輛保障。
3.3.8相關事故單位:在發(fā)生事故后立即組織人員搶修,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3.4現場搶救指揮部
3.4.1現場搶救指揮部由礦長或礦長的委托人擔任負責對現場進行搶救.負責制定搶險方案組織現場搶險工作,礦井停電后機電副礦長要親臨基建調度部指揮事故搶險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jiān)控
4.1.1所有運行操作電工、檢修電工均應取得進網作業(yè)電工許可證,并通過《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資格后,方可上崗。否則不得對運行電氣設備進行操作。
4.1.2維護人員定期與不定期對設備進行巡視、檢修和保養(yǎng)。
4.1.3電氣的倒閘操作嚴格按照《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執(zhí)行。
4.1.4所有電氣設備在投運送電之前,必須按照GB50150—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對設備或線路進行交接試驗,繼電保護裝置以及綜合自動化系統同時進行繼電保護校驗和數據校對,試驗傳動合格后方可送電,投運后按照Q/CSG10007—2004《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規(guī)定周期進行預防試驗。
4.1.5? 10KV變電所的各種設備和線路保護均應安裝綜合自動化微機保護,保護功能齊全。
4.2預警行動:
4.2.1停電事故發(fā)生后,機電部要配合救援指揮部對事故原因作出初步判斷,組織制定現場救援方案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經總指揮批準后實施。
4.2.2故障停電的情況下,執(zhí)行《反事故措施及停送電程序》。
4.2.3若停電是由自然因素造成,不可能按停送電程序恢復供電時,制定臨時供電方案,優(yōu)先保證礦井的通風、排水的保安電源。
4.2.4指揮部依據事故類型及事故處理情況,經總指揮部同意,組織井下人員按避災路線進行撤離工作。
4.2.5如遇異常情況無法順利撤離時,要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匯報,制定專門的人員撤離方案和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
4.2.6根據制定事故搶險方案,經指揮部統一協調由專業(yè)搶險人員進行線路和設備搶修等,盡可能在較短時間內搶修完畢。
4.2.7事故搶修結束按反事故措施及停送電程序,迅速恢復供電。
4.2.8若停電引起礦井無計劃停風,造成瓦斯超限,則先排放瓦斯,后按規(guī)定逐級恢復送電;
4.2.9若停電引起礦井其它重大事故,則同時啟動晉平煤業(yè)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5、信息報告程序
當發(fā)生停電事故后,現場人員或發(fā)現人員立即向基建調度部匯報,基建調度部調度員要立即向當日礦值班長、基建調度部部長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匯報,包括事故時間、地點、停電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及需要協調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并做好記錄。
6、應急處置
6.1響應級別確定:
Ⅰ級停電事故響應:風井通風機線路及開關設備故障引起的停電事故;入井線路及開關設備故障引起的井下停電事故;礦井或其他單位小面積停電事故;晉平煤業(yè)能夠自行處理的停電事故,啟動《晉平煤業(yè)停電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Ⅱ級停電事故響應;重大停電事故短時間內無法恢復送電,可能造成瓦斯積聚、涌水增加,人員被困井下或其它重大危險,或有可能因停電造成嚴重后果的事故,啟動晉平煤業(yè)停電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的事故,需請求金鼎公司增援。
Ⅲ級為上級供電部門響應;電網電源線路故障或其他原因引起供電電源停電,重大停電事故短時間內無法恢復送電。啟動晉平煤業(yè)井停電的應急預案的同時向平陸供電分公司聯系組織處理。
6.2響應程序
6.2.1應急啟動:基建調度部在接到總指揮下達的啟動重大停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后,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指定地點,參加事故搶救,并保持各成員和指揮部的通訊聯絡。
6.2.2 擴大應急:當停電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并有繼續(xù)蔓延的趨勢時,如晉平煤業(yè)停電長達2小時及以上,并靠礦井力量不能恢復時,總指揮應向金鼎公司請求增援。供電分公司的設備或線路故障引起晉平煤業(yè)全礦停電時,晉平煤業(yè)應同時啟動《晉平煤業(yè)停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3應急結束:停電事故徹底控制后,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6.3處置措施
6.3.1因故障停電,按照《反事故措施及停送電程序》進行恢復送電操作。
6.3.2若停電是由自然因素所造成,不可能按停送電程序恢復供電時,指揮部要組織制定臨時供電方案,優(yōu)先保障礦井的通風、排水、提升等保安電源。
6.3.3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及時組織井下人員撤離上井。
6.3.4專業(yè)搶修人員根據制定的事故搶險方案進行線路和設備搶修,盡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搶修完畢。
7、應急保障準備
7.1晉平煤業(yè)應準備有充足的備品、備件,確保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的所需材料。
7.2晉平煤業(yè)要確保雙回路可靠供電(發(fā)電機組保持在完好狀態(tài)),要加強巡檢,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使在運行中的發(fā)供電設備與線路在完好狀態(tài)下運行。
7.3如停電同時引起其它事故災難,同時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